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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加强生
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年审工
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
作者:市运科 文章来源:市运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1-24 14:37:57 

 

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:
  为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,做好2006年度生猪屠宰企业年审工作,根据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和《四川生猪屠宰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贯彻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,现提出年审工作的意见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年审工作

1、年审既是各地商务局对生猪屠宰企业的年度检查,同时也是对经营企业的守法教育,各地商务局要高度重视,周密安排,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各屠宰经营企业,按时按要求参加年审。
  2、各地商务局要严格按照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和《四川生猪屠宰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认真查验各定点屠宰企业的
经营状况,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及无害化处理的原始记录,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厂()完善各项管理制度

3、各地商务局要组织屠宰企业开展达标、升级工作。严格按照《四川省定点屠宰厂(场)分级达标验收试行方案》逐项复查。根据市政府乐府办发[200545号文件规定,对不符合要求的定点屠宰厂(场),要依法取消或降低其等级资质,逐步关闭、淘汰一批屠宰简陋、污染环境、卫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的屠宰厂(场),提高全市生猪屠宰机械化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,为今后实施星级管理打下基础。

二、年审工作的内容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、年审时间
  每年121日至次年131日。
  2、年审范围

凡乐山市内从事生猪屠宰的企业。

3、办理年审手续应提交的材料:
  (1)“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许可证”正本、副本

2)屠宰人员、检验人员名单

3)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年审登记表

4)企业卫生许可证

5)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

6)环保达标证或排污许可证

三、做好统计上报工作

年审结束后,各地商务局要对年审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,于次年215日前报市商务局。市商务局将对各地年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、考核和通报。

 

附件:1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年审登记表

2、企业年审时需提交的材料

3、生猪屠宰企业年审情况汇总表

 

 

二○○六年十一月八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文章录入:市运科    责任编辑:市运科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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